2013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(武汉考区)报考须知
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13年5月18-19日举行。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《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报名时间和地点
1、网上报名
时间:4月15-18日
网址:http://www.ntce.cn(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)
2、现场确认
时间:4月15日-19日
(上午8:20—11:30 下午14:00—16:30)
地点: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(江汉北路106号,电话:85736311)
二、报考对象
1、参加了2011年下半年、2012年举行的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,各科成绩合格的考生;
2、原参加湖北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、心理学考试,两科成绩均合格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考生。
三、现场确认要求
1、笔试各科成绩合格的考生持有效身份证明(包括身份证、驾驶证、护照、军官证、医保卡)、毕业证、学籍证明直接到现场确认;
2、原参加湖北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、心理学考试的考生,两科成绩均合格者,在规定时间先网上注册并上传登记照(报考类别与合格证类别须一致),再持两科合格证及有效身份证明到现场确认;
3、执行湖北省物价局、湖北省财政厅[鄂价费规(2013)18号]文件规定,收费标准为200元/人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2011年3月份以前,取得湖北省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合格证的,本次面试必须报名,过期不再办理免考手续,原教育学、心理学双科合格证均作废;
2、5月14-17日考生网上查询考场并打印准考证;
3、面试结束一个月后,考生可通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(http://www.ntce.cn)查询成绩;
4、考试违规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第33号令)处理。考试违规者,五年之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;
5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面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,考点一律选择华中师范大学,其它考点不接收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面试的报考,网报选择其它考点的考生信息一律无效;
6、面试报名及审核流程见附件1、附件2。
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
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
